校内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园文明专项监督检查组,并开展校园文明专项巡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园文明专项监督检查组
组 长:欧雪松、蒋玲玲
副组长:陈思恒、陶中平、黄霞、马谦、刘劲松、张娟
成员单位:纪委办公室(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后勤处、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
主要任务:对校园内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教育引导和督导纠正;对各部门(单位)文明教育管理情况进行督导。
二、巡查方式和主要内容
采取定期集中巡查和不定期暗访督查的方式开展,其中定期集中巡查采取佩戴工作牌形式进行。
重点针对目前学校“骑行电动车载人,公共场所吸烟,仪容仪表不整不佳,宿舍寝室以及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开展巡查,同时对各部门(单位)落实节能减排任务开展监督。
三、巡查时间
每月第一周为定期集中巡查时间,其他时间采取不定期暗访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深刻认识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从思想自觉到行动自觉,实现人人都落实。
2.做好情况汇总。由牵头单位汇总巡查情况,并报学校党委。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抓好问题反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并督促反馈处理结果。
纪委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