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软件正版化工作,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台账,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现就全校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及范围
2024年4月26日前,各部门自查办公、管理、教学等计算机设备(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软件使用情况。
二、工作内容
(一)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自查,排查采购合同和授权证明等合法依据,并填写《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台账》。
(二)杜绝使用盗版软件,凡未授权软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有序开展自查工作,并以此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软件正版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夯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学校将在自查结束后组织抽查,并进行软件需求调研。
(二)各单位如在自查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信息技术中心胡尊玉,电话:028-85015050。
附件:《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台账》
信息技术中心/大数据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