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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四次业务学习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明学校纪律规矩,保证学校及教职员工依法履职,切实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四次教职工业务学习,本次业务学习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2.《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3〕9 号);

3.《金年会jinnianhuicom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成体党〔2021〕98 号)

二、学习时间

2023年1月12日16:10

三、学习形式

1.各单位自行组织本次学习,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2.集中学习后组织开展讨论,围绕以下主题:

(1)深入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围绕如何在学校各项工作中依法履职展开讨论;

(2)深入学习《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3〕9 号)和《金年会jinnianhuicom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成体党〔2021〕98 号),围绕如何不断提高科研诚信水平和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展开讨论;

3.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记录。

四、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业务学习安排与规划。

2.学习结束后,1月17日前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本部门此次业务学习组织与开展情况等(图文结合),邮箱:397973030@qq.com

附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2.《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3〕9 号);

3.《金年会jinnianhuicom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成体党〔2021〕98 号)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实验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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