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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传播秩序教育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构筑清朗网络空间,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党委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校范围开展加强网络传播秩序学习教育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一、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论述。

(二)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至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至十六条。

(三)近期教育部新闻办关于传播涉教育谣言典型案例

网络谣言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二、学习要求

(一)提高对网上信息的甄别能力,不得随意转发、扩散和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坚决远离网络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校各类网站、新媒体平台、自媒体账号,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规范信息内容发布审核。

(四)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群主)要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快手、抖音、贴吧等网络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时,不随意转发、传播,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院(所)在本周内将本通知及附件内容发布到本部门工作群供教职工学习,安排时间进行讨论,对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提出明确要求。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学习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和讨论记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严格学习考勤,做好学习宣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学习情况可在本部门网页进行宣传。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论述。

2.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至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至十六条。

3.近期教育部新闻办关于传播涉教育谣言典型案例。

4.网络谣言需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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