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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新一轮驻村帮扶干部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期轮换工作的通知》(川直工委〔2023〕30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做好新一轮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人数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

2.男性,中共党员,无年龄、职务、职级限制。

3.本次选派驻村帮扶干部1—2人。

二、工作期限及地点

1.工作期限为2年,2023年7月31日前到岗,期满后将按上级要求集中进行轮换。

2.工作地点为学校帮扶地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

三、选派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同志于2023年6月25日12:00前,将报名表经二级党组织盖章后,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人:郑帅,联系电话:13541004190。

四、管理与考核

选派工作由党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办负责管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驻村帮扶干部是学校干部培养的重要途径,下派期间按照《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管理,享有驻村干部相关待遇保障。

五、选派工作要求

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选派工作,严格选人标准,精心组织,做好政策解读、人员动员和报名推荐工作,积极推荐优秀的党员同志参与本轮驻村帮扶干部的选派工作。选派推荐工作情况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纳入今年党建工作考核考评。

附件:《驻村帮扶干部报名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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