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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见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从即日起启动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带头人从金年会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金年会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带头人。

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近6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

入选国家“博新计划”和省“博新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二)推荐条件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附件2)。

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须提供延迟退休证明;后备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可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校内推荐方式及程序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采取院系或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各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校内初审表》(见附件6),初审后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校内初审表》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邮箱:cdsuzzb@cdsu.edu.cn。

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负责组织复审,将拟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负责对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进行公示。同时,组织推荐人选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结束后负责审核书面附件材料。

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工作须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推荐人选须对个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在任一环节发现其不满足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有师德师风等方面不良反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核实《校内初审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推荐人选网上申报时请认真阅读《申报软件操作手册》(见附件5)和《填表说明》(见附件3),网上申报所填信息须与《校内初审表》相关信息一致。请推荐人选于2022年8月3日前在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http://103.203.218.225:8081/xsjsdtr/login_c)完成网上申报。

(三)推荐人选网上申报完成后,《推荐表》(一式2份,A4型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胶装)须从申报系统导出打印,“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四)请推荐人选根据《通知》要求准备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其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推荐人选须附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相关批文的复印件。

(五)请推荐人选于2022年8月8日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干部人才科,逾期不再受理。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无需封口,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联系人:郑帅        联系电话:13541004190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3.填表说明

4.(2022版)学科、专业目录

5.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软件操作手册

6.校内初审表

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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