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师生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奋发进取,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对全校各级党组织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一、评选表彰类别及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的党员人数计算基数以2021年3月31日的人数为准,按照正式党员人数的2%比例计算,共产生44名。其中在岗教职工(含组织关系在金年会的外聘员工)按正式党员2%比例控制,产生38名;离退休职工按正式党员1%比例控制,产生2名;学生党员全校共表彰4人,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择优评选。
2、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每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择优评选。
3、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每个二级党组织限报2个,并做排序推荐。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教学单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科训一线党员倾斜。
二、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表彰对象应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另外,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各类表彰项目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原则上应在近两年年度工作考核或民主评议党员中至少一次被评为“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师生,受到师生群众认可。
(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学科研训练岗位党员应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是管理育人、勤奋踏实、服务师生的表率;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应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关爱下一代的表率;学生党员应是勤学苦练、求真务实、全面成才的表率。
2、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般从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原则上应在近两年年度工作考核或民主评议党员中至少一次被评为“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具有两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2)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参评基层党组织成立时间应满1年,其中二级党组织应在近两年年度党建及思想政治考核中排名前三分之一;党支部应在近两年内在教科训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有效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真抓实干、团结协作。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机制完善,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健全。
(3)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党组织所属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党性意识强,作风正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支部所在单位在教科训医等方面业绩突出,学生党支部成员遵纪守法、学习氛围浓厚、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富有成效。
三、评选表彰工作安排
推荐工作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党支部推荐,二级党组织考察评选,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专题会议综合评定,学校党委审批的方式进行。
1、推荐(4月15日前)。各二级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党员评议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就推荐对象结构、分布等情况与组织部进行沟通后,报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其中推荐学生党员的教学单位需将推荐材料同步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评选推荐。
2、考察(4月21日—5月14日)。各二级党组织对提出的推荐对象(含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考察,并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交考察情况报告(参考附件2)、审批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3—6)和事迹支撑材料。
3、审核(5月17日—5月31日)。召开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专题会议进行评选,并提出建议表彰对象,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
4、公示(6月1日—6月7日)。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5、决定(6月11日前)。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6、表彰(6月下旬)。七一前夕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推荐评选对象。支撑材料要写真写实,事迹突出,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其他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4月15日前,将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
5月14日前,将考察情况报告(附件2)、登记表(见附件3-5、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6)和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党员学习、了解候选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切实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引导全校师生党员以优秀模范、先进典型为镜,争做合格党员、争做干事先锋,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附件:
1. 二级党组织推荐情况汇总表
2. 考察情况报告模板
3. 金年会jinnianhuicom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
4. 金年会jinnianhuicom优秀党务工作审批登记表
5. 金年会jinnianhuicom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
6. 二级党组织汇总表
7. 二级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金年会jinnianhuicom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