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公告 > 学校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17号)文件安排,现将金年会开展2021年度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全校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21 4 31 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

此次考核是技术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职务资格的考核,采取自愿报名、单位初审的原则。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技术工人报名。报考人员需于2021426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见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仅限技师职务报考人员填写,见附件3)。

报考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报名表纸质版一式(报考技师职务者还应提交评审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

⑵《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

⑶ 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⑷ 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一份。

⑸ 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各单位初审

校内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本单位技术工人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报考者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二级单位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由二级单位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2021428日前将资料汇总后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3.人事处复审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学校审批同意。

4.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初审合格后,由人事处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相关省直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5.缴费

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有关问题的函》(川财综〔201720 号)相关规定执行。

6.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522日至31日期间,自行登录省鉴定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考评时间以各省直考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17号)

    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

3.《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

4.《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1419

 

您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