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现就暑假期间干部外出履行请假手续的通知如下。
一、 请假报备规定
学校领导干部暑假期间离开四川省范围出差、出访、学习或因私外出的,须履行请假备案程序。
(一)校领导外出,须经书记和校长审批同意,并在党/校办公室备案。
(二)处级领导干部外出,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在OA上完成《处级领导干部疫情期间出行备案表(处级干部)》审批流程,并在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科级领导干部外出,须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在OA上完成《教职工疫情期间外出审批单(非处级及以上教职工)》,并在部门办公室备案。
二、 有关要求
(一)经请假报备外出的干部,外出期间须严格自身防护,并及时填报健康日报。
(二)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擅自外出,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党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