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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名师”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金年会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教师职业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学名师”“十佳辅导员”等评选活动,并将2021年9月10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包含“教学名师”“教学标兵”、“教学新锐”、“十佳辅导员”、 “管理育人模范“后勤服务标兵”等6个类别。

二、评选名额

“教学名师”增补评选1-3名;“十佳辅导员”增补评选1-3名;“教学标兵”、“教学新锐”、“管理育人模范”、“后勤服务标兵”各评选5名。

三、评选条件

(一)前置条件

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存在师德师风不良问题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入选后如发现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并追究评选推荐单位的责任。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中各类别评选方案(见附件1~6)。

四、评选程序

(一)以各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评选推荐,并按要求填写《金年会jinnianhuicom评优申报表》(见附件7)。“教学名师”“教学标兵”、“教学新锐”、“十佳辅导员”、“管理育人模范各二级党组织每个类别评选推荐不超过1人

(二)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

(一)“教学名师”、“教学标兵”、“教学新锐“管理育人模范“后勤服务标兵”相关材料(含推荐人选的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经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张宝华老师处。

(二)“十佳辅导员”相关材料(含推荐人选的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张),经所在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戴维书老师处。

六、评选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学名师”增补评选方案
      2.“教学标兵”评选方案
      3.“教学新锐”评选方案
      4.“十佳辅导员”增补评选方案
      5.“管理育人模范”评选方案
      6.“后勤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7.金年会jinnianhuicom评优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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