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学校从即日起启动校内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
一、个人申报条件
(一)推荐范围
1、带头人从金年会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金年会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2、“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带头人。
3、“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后备人选。
4、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近6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见附件1)。
2、带头人推荐人选应为196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按规定办理弹性延迟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备人选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可放宽到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校内推荐方式及程序
1、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采取二级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人才工作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2、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教职工填报《校内初审表》(附件2),于2025年5月22日前将《校内初审表》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人才工作处简琼艺老师。
3、人才工作处负责资格复审,根据《金年会jinnianhuicom人才选拔与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指标控制数确定校内推荐人选。
4、人才工作处组织校内推荐人选进行网报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核实《校内初审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推荐工作须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推荐人选须对个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在任一环节发现其不满足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有师德师风等方面不良反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荐。
联系人:简琼艺 张宝华联系电话:85053215
附件:
1.《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2. 校内初审表
人才工作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