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教学、科研、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范围
1、年初预算下达的财政经费拨款项目;
2、预算执行中上级追加的财政经费拨款项目;
3、其他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管理规定需要考核执行进度的项目。
原则上人员经费、部门运行经费、非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经费不纳入考核范围。具体的考核项目和金额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规定公布。
二、考核标准及权重
1、6月底支出进度不低于60%,考核权重50%;
2、9月底支出进度不低于80%,考核权重20%;
3、11月底支出进度不低于95%,考核权重20%;
4、12月20日,支出进度不低于99.5%,考核权重10%。
三、部门职责
1、计划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编制、指标下达、监督预算执行,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定时公布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责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工作。
年初预算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金年会预算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到院内各部门。预算执行中上级主管部门追加的项目预算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分配下达到各部门;9月份之后追加的经费应在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分配到位。
2、资金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执行。资金使用部门的行政负责人为本部门经费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经费支出,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3、科研、教务、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后勤、信息中心等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管理项目经费的二次分配,监督归口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原则上集中管理项目经费应于年初分配到位,随部门正常经费预算一并下达到资金使用部门;特殊情况确需延迟分配的,应在年初预算下达之后20个工作日内分配 到位。归口管理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到位导致执行进度差的,归口管理部门、资金使用部门分别承担30%、70%的责任。归口管理部门在6月底之后才将年 初预算项目资金分配到位而导致执行进度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全责。
4、物资采购部门负责指导部门编制采购预算,负责监督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更新购置经费的预算执行。各部门年初预算的采购计划、清单、参数及其他资料应于4 月20日之前送物资采购部门;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的采购计划等应在预算指标下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送物资采购部门。
各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完整无误的送物资采购部门导致执行进度差的,由部门负全责。
部门虽然及时将相关资料送给了物资采购部门,但由于参数设置、市场调查、项目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6月底无法进入采购程序或者采购流标的,部门与物资采购部门各承担50%的责任。
因物资采购部门工作原因,年初预算未能在6月底前、追加预算未能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进入政府采购程序而导致预算执行进度差的,物资采购部门负全责。
5、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项目采购和验收,负责基建、维修项目审计工作。基建、维修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应向审计室提供完备、真实、准确的工程资料,审计 室接到送审资料之后1个月(基建项目2个月)内完成项目审计工作并向计划财务处出具审计付款报告。原则上当年预算项目应在预算年度内完成项目验收、项目审 计并实现资金支付。因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作原因影响执行进度的,资金使用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各承担80%、20%的责任。
四、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
1、计划财务部门于6、9、11月底考核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未在规定时间点达到支出进度考核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学校相应追减部门当年经费指标,并由计划财务部门调剂安排用于学校其他项目支出。当年无法追减的,则扣减部门下一年度预算经费。
2、当年未完成进度考核指标且导致学校经费被上级主管部门扣减的,由学校扣减部门下一年度预算指标。
因归口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作原因导致资金使用部门预算指标被扣减的,按其应承担责任的权重分担扣减数。
3、金年会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目标且得到上级奖励之后,学校对执行进度好的部门给予相应奖励。
4、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纳入干部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五、其他
1、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年度预算、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预算的准确性。为保障教学、科研、训练及项目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原则上年初预算下达后不作调整。
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部门工作任务变动等原因确需追加(减)预算的,部门应于5月20日之前将预算调整报告送计划财务部门。计划财务部门应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提出预算调整建议,不得擅自违规调整年初预算。
3、各部门应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纪检监察审计室审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避免因盲目追求执行进度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计财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