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表达全省各族人民对“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省政府发布公告,决定2013年4月27日为全省哀悼日。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此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4月27日8时2分起,全校师生员工默哀3分钟。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1、届时第一、第二办公楼的教职工提前5分钟到第一办公楼前集中,集体组织默哀;
2、上课师生由任课教师组织,在教室或操场等教学地点进行默哀;
3、其余师生由本部门就近组织默哀;
4、请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